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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书记,你要帮我们理理‘家务事’。”
炎炎夏日的午后,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抚镇班包村半坡组村民老张怒气冲冲地走进镇纪委办公室。
“我们组的集体林不明不白地就被租出去了,租赁的年限、方式、租金都是口头商定,一直没有在组内公开。”
(资料图)
在与老张的交谈中我大概了解了事情的原委。
“老张,你放心,等我把情况弄清楚后,给你答复。”我一面安抚他激动的情绪,一面思考着解决的办法。
集体林是群众的“家产”,直接关乎老百姓的利益。为了查清事实,我们成立调查组,通过走访群众开展问题核查工作。
“你知道你们组的集体林被租赁的事情吗?租赁的方式、范围、租金和租期等情况你是否了解?”调查组成员问道。
“只是听说集体林出租了,但其他细节我们并不清楚!”
“小组上召开过集体林租赁的会议,我们25户人家,只有10多户参加。”
“会议当天,我家领到了1000元租金,但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哪家领了多少都没有公示。”
……
调查组通过走访班包村半坡组群众,发现集体“家产”确实被“处理”得不清不楚、不明不白。
“组上的集体林出租你们是否召集了会议?是否征得农户同意?租金现在在哪里?有没有签订林权流转协议?”我们找到半坡组组长李某某,开门见山地问道。
“我们召开了村民小组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会。会上,我们讲清了出租的范围、租金和租期,租金也全部发放到村民手中,没有装进我的腰包。”面对调查组的问题,李某某还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镇上对村集体资金的管理有明确的条例规定,需要签订租赁协议,租赁资金都要存入镇财政所村级集体资金代管户保管,而且收支情况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公示。你们是不是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开展工作?”
面对调查组的追问,李某某这才支支吾吾地说,“我以为只要召开小组会议,租金没有装入任何人口袋,就可以由组上自由分配使用,不用公开公示,也没想到要存入镇财政所代为管理。是我的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对‘三资’管理的无知损害了大家的利益。”李某某边说边从抽屉里拿出一张6万元集体林出租收据,递给调查组。
针对班包村半坡组集体林租赁程序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的问题,我们第一时间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开展批评教育。
在与班包村村委班子商议,征得半坡组村民小组同意后,决定以竞拍的方式重新确定集体林的承租方。同时,我们督促镇财政、林业、农业等部门,做好此次竞拍会的指导服务工作。
竞拍会上,集体林租金在一次次竞拍出价中攀升,最终以9万元的价格成交。竞拍会结束后,李某某代表半坡组与承租方当场签订了协议,将收到的集体林租赁资金存入镇财政所村级集体资金代管户,并第一时间进行公开公示。
“多亏了你们及时指出了我的问题,还让我们组的集体林以高出原来3万元的价格租赁出去。”李某某激动地说。
近日,半坡组组长李某某按程序向镇财政所提交集体资金使用申请,资金计划用于硬化村民小组活动场地和分红,组上的集体资金终于开始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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