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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Umy】阴雨初晴

  • 来源:哔哩哔哩
  • 时间:2023-05-03 01:13:34

*咩栗视角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久违的发一篇存货吧,送给我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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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我和呜米的相遇并没有旁人口中那么精彩,归根到底,只不过是两个“残破不堪”的人,在一座城中驻足,互相吸引,就拼凑起来了。

那时的我还在多伦多工作,无趣的数据在电脑上显示,让我格外的想念下班后的时间。

那时的我还年轻, 只能在人群中当一个异类,不愿迎合谁,不愿顺从谁,不想被束缚,不想被沉没。

所以,尽管多伦多足够美丽,富饶,却也难以寻得容得下我的地方。

一下班, 我就走进那条仿佛为我开辟的小巷子,站到自动贩卖机前,买下一罐可乐,然后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画画。

只有这时我才觉得,我的时间属于我,我真的称为我。

这条巷子来的人很少,我见过的不过也就两三个,他们只是过来买一口喝的,便拖着疲惫的身体走了。

我习惯将这些人画下来,就当为这条巷子留个纪念,来过的人不多,它没有记忆,但我会替它记得,也许在我们共同度过了几十年后,这些画像会凑成厚厚一本。 

可是谁说得准呢?七月的多伦多有时会下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这种雨大多都带着时效性,持续不了多久。

我站在公司大门前望着阴沉的天空,当第一缕阳光穿过云层,我就冲出去跑进了巷子,而那里已经有了客人。

呜米坐在椅子上,两眼无神的望着天,雨水顺着她的下巴滴落,她的全身都湿透了。

我的心揪在了一起,对陌生人占有自己的空间感到不安,我收回目光,依旧买了一罐可乐,走到椅子的另一边坐下,尽量与她保持着距离。

我们以一种充斥着尴尬的安静待在这里,我是不好受的, 但这次偏偏用自己都难懂的固执守在这里,她的目光时不时瞟向我,直到天黑下来,我们才相继离开。

对于呜米的闯入,我是不乐意的,但是尽管我再怎么把这块地盘划入我的领域,那都不能阻止呜米的到来。

自那之后,我每天都能在这里见到她,有时她刚到,站在贩卖机前似乎在思考,看到我会往旁边挪一步,说:“你先来吧,我还没想好。” 

“谢谢。” 我礼貌的回应她,然后拿着一罐可乐走到旁边坐下画画。

我依旧保持着每天给来人画像的习惯,渐渐的手中的画像,大多都变成了呜米。

我们在无形中成为了这条巷子里的朋友,时不时我们会聊上几句,无关痛痒的开个玩笑,那时我会想,没想到自己也会有“合群”的时候,两个人和一群人,就想一个人和两个人一样,相对是合群的。

呜米对我的说法感到好笑,她笑着和我说:“两个人也可以是一个人。”

什么意思? 我疑惑的看着她,她却不再说了,坏笑着喝了一口汽水。

我想不明白,我们的关系又没有到可以拎出情绪发脾气的地步,我只能回过头,暗戳戳地将她画成了一个捣乱的小孩,幼稚。

我们待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长,呜米自然也就知道了我给巷子留记忆的习惯,我将这些画装订成册给她看,一册是陌生人,另一册都是呜米。

她一边翻看,一边夸赞,我都被她夸的不好意思,怀疑她是不是在捧我。

她的视线停留在最后一页,又凑过来看我的电脑屏幕,迟疑了一会儿,说:“为什么,这些画里都没有你呢?” 

“嗯?这是给来过巷子里的人画的画。” 

“你不也是吗?” 

“我不一样,我和它是一体的。” 

“你和巷子?”

“嗯。” 

“诶……为什么?”

我抬头思考了一会儿,反问呜米:“呜米,你不是多伦多人吧,为什么会来这?”

呜米显然没想到我会反问她,愣了一下,说:“我去过很多城市,为它们拍摄是我的工作,每次我都会在那个地方停留一段时间,穿梭在那座城的大街小巷,我想拍一些有别于拍摄过的东西,可惜没有。”呜米沉默了一会儿,眼里的光又黯淡下来,“许多繁华的城市褪去外皮,只剩下一个空壳,死气沉沉,多伦多是我打算拍摄的最后一个城市了,我想去别的角落走走。”呜米说着,又盯着我看,这次的眼睛里貌似带着些别的东西,我收回目光,不敢读懂。

手中的画笔继续着它的进程,思绪却已经跑了很远,我想逃出这里很久了,但是出去之后我怎么活下去,我就是呜米口中那个死气沉沉的人,除了拿着画笔时我拥有灵魂,其他的时间我也就是一个空壳。

外面的世界太复杂,这条巷子可以永远接纳我,我没有复生的勇气。

我们没有再说话,第二天,第三天……我都没有去巷子,我知道呜米没有多久便会离开,到那时再去也不迟,在巷子里画变为了在家里画,却画不出什么东西。

“七天后我会离开,如果……可以的话,跟我一起走吧,我在老地方等你。”

屏幕随着呜米信息的发出亮起又暗了下去,我躺在床上,放空自己,终于要结束了。

我第二天照常上班,只是眼睛上多出了两个黑眼圈。

我的心情渐渐平复,偏偏多伦多又下起了突如其来的暴雨。

雨水夹杂着冷风吹向我,我冷不丁的打了一个寒颤,望向远处的楼层间,我想,呜米一定在那里,她和我不一样,我会躲开这场雨,但是她不会。

可是,淋了这场雨非得发个高烧不可。

我不顾死活的跑出去,跑到巷子,呜米果然坐在那里,和第一次见她时一样,不过,也有一些不一样的,那就是我也湿透了。

“跟我走!”我拉着她的手跑回了家,她一声没吭,只是任我牵着。

我们换了身衣服, 泡了个热水澡,我去厨房做些吃的,身后的脚步声靠近,双手环住了我的腰,下巴放到了我的肩膀上,带着沉闷的鼻音说:“你来接我了。”

我没有挣扎,心里软的一塌糊涂,我的身体里住着的两个小人跳了出来,她们吵了起来,争吵一番过后,我深深地叹了口气:“呜米啊,我不能跟你走。” 

“为什么?” 

“我有我的工作和我的生活,我不能丢下他们。”

“可是你完全可以靠你的爱好养活你自己。”  

“那不是我能跟你走的理由,呜米,你不会希望我这样的人和你走,于我而言,你和太阳没有区别,但你看外面,那片乌云,就是我。”

我紧紧握住呜米的手,望向窗外:“它们过于厚重,太阳的光到达不了这座城,就像我这样的人,会使你身上的光变的暗淡,一个道理。”

我用力想将呜米的手推下去,却被她反手握住,用力摁在原处:“你曾说过,你只有拿着画笔的时候才觉得自己有灵魂,那为什么会觉得我在人群中随波逐流,不会弄丢自己?” 呜米说着,站直身子,靠着墙,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那天我遇见你,对这个社会感到了不安,但是你弥补了我的缺口,让我知道有人的眼睛里是亮着光的。”

阳光穿透云层,一缕缕的射向地面,雨势渐微,阴云四下飘散。

“你不应该是阴云,如果我是太阳,我想你应该是包容我的天空,这幅风景画缺了我们谁,都不会完整。”呜米笑着说,拿着相机拍下了一张照片。

“咩咩,你看,天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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